為了補助學費和生活費的不足,有不少的日本留學生必須利用課余的時間打工。"留學"的在留資格,原則上是不能工作的在留資格。因此,如果要打工的話,需要向入國管理局申請打工許可。另外,不能違反規定的條件。
一、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
如果要在日本打工,需事先到入國管理局去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只要有了許可,就算換工作時也有效。另外在下次申請在留期間更新許可時,要同時申請這個「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更新。免費申請。
申請日本打工需要的資料:資格外活動許可申請書(入管的窗口有)、護照(只出示即可)。
二、日本打工時間限制
持日本留學資格的人,被允許資格外活動(打工)的,原則上只限以下范圍內活動。1周28小時以內。長假時每天8小時以內。
三、日本打工職業種類范圍
就算是遵守了規定的時間,與風化營業關聯的業種也是被嚴格禁止的。酒吧、陪酒店等與客人同坐為客人服務的業種、與性服務相關的業種、扇動貪圖僥幸心理的業種(賭博店、按摩店等)。即使只是在這些地方干刷盤子掃地之類的活兒也是不可以的。
四、日本打工主要途徑
大學(學校)的日本留學學生生活課等的介紹,在籍大學(學校)的學生生活課.厚生課等的窗口也有很多幫助介紹打工的。請直接詢問。
五、打工時遇到麻煩怎么辦
隨著打工的日本留學生的增加,在日本打工時受了傷,拿不到約定的工資等的糾紛有越來越顯眼的傾向。在工作場所發生糾紛時,首先要冷靜的和工作場所的負責人商量。商量了也沒有辦法解決時請和相談(咨詢)機關商量。
1.在打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時
關于打工作業中的事故,及從住處到工作場所之間的路上的事故,可以適用于勞動者災害補償保險法。雖然是外國人,這個勞災法的適用和日本是沒有不同的。
在工作場所發生事故時,馬上向擔當者報告并及時接受治療。在路上遇到交通事故時,接受治療時也一定要向警察提出申報。接受了治療之后的解決方法是要商談的。如果工作場所的擔當者不能給于充分理解,不能接受必要治療及不給予適當的補償損害的時候,請和相談機關商量。
2.為了幫助解決糾紛的相談機關
勞動基準監督局是專門解決工作者和雇用者之間沒有辦法自主解決發生的問題的機構。在不付工資等的糾紛時,也可以放輕松的去商量。